您所在的位置:   主页  >  招标投标  >  招投标公告

南校区垃圾站及办公设备处置项目拍卖公告

来源: 本站 浏览次数: 3016 发布日期:2023-10-12

       南校区垃圾站及办公设备处置项目拍卖

南校区垃圾站及办公设备处置项目拟进行拍卖发布拍卖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拍卖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南校区垃圾站及办公设备处置项目

2、采购方式:拍卖(高价中标)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批

下限值(元)

1

南校区垃圾站及办公设备处置项目

1

10317.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南校区垃圾站及办公设备处置项目

报废资产处置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拍卖项目可能实

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函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一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101817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11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2310201500;地点为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老办公楼203会议室。

注:1.20231020900,投标单位统一在校区科技楼集合(船山西路20号)看现场,具体报废资产数量及实物以现场为准联系老师:王海航:18216031997

2.为保证交易有序进行,看完现场后,有竞拍意向的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成交后,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立即退还;中标单位未按时签订合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史老师  

 话:17347007317

 


附件1: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docx

附件2:采购需求.docx

附件3:报废资产清单.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