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严管理校内采购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关于从严管理校内采购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部、办、所)、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对校内采购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凡在校内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必须提前把采购招投标项目资料交纪委备案。纪委工作人员随时对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上述要求及《湖南省2020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湘财购[2020]3号)文件要求,对各部门申请的采购招投标项目提出如下要求:
1、达到省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以上的项目一律进行政府集中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工程项目招标同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
2、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原则上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特殊情况下无法在电子卖场采购的,采购人可事后凭发票在电子卖场补录采购合同,并说明原因。
3、凡在校内进行采购招投标的项目,必须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采购招投标项目资料(包括经费立项与计划审批表、招标项目申报审批表、采购需求或方案或工程量清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原件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存档,复印件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前3天交纪委备案。凡因特殊原因需加急采购招投标的项目,必须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采购招投标项目资料和“加急采购招投标情况说明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原件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存档,复印件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前1天交纪委备案。
4、加急采购招投标的项目实行“谁申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5、编制采购招投标项目资料一定要遵守国家有关采购、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好学院党委会、院务会精神。
6、请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前作好采购计划,及时报送采购招投标项目资料,尽可能避免加急采购招投标。
附件: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加急采购招投标情况说明表
纪委办公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0月9日
附件: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加急采购招投标情况说明表
项目名称 | |||||
立项部门 | 项目 负责人 | 报送 时间 | |||
加急采购招投标情况说明 |
部门公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分管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说明:1、加急采购招投标的项目实行“谁申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2、本表一式叁份,立项部门、纪委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各一份。立项时,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原件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存档,复印件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前1天交纪委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