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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学年度校园方责任险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来源: 本站 浏览次数: 4340 发布日期:2016-12-29

2016学年度校园方责任险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16学年度校园方责任险项目进行了邀请招标采购,并于20161222日发出了投标邀请函,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1225日上午930止,该项目有三家公司投标,但在评委评审中发现,符合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采购法》相关规定,故本次招标废标。现对此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16学年度校园方责任险项目

二、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831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计金额:114093

(二)项目投保险种:校园方责任险

(三)项目具体内容

1、最低理赔范围

意外伤害

意外医疗

财产损失

法律费用

总保险金额

7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0

 2、理赔保障说明:

因保险事故,意外伤害最高赔偿金额为70000元。

因保险事故,意外医疗最高赔偿金额为10000元。

因保险事故,财产损失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为10000元。

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法律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为10000元。

3、校园方责任险赔付范围及比例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给付金额

意外伤害

70000

根据事故责任,意外伤害最高赔偿金额为70000元,每案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

意外医疗

10000

根据事故责任,符合国家医疗基本保险范围内的用药,最高限额金额为10000元,每案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

财产损失

10000

根据事故责任,合理的财产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为10000元,每案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

法律费用

10000

根据事故责任,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法律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为10000元,每案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

4、中标人必须做到每周到采购方接受学生理赔申请材料;在收到理赔申请材料之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做出理赔决定,拒赔要给出说明书;理赔决定做出之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给付。

5、中标保险公司必须将不低于20%的保费收入用于资助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的贫困学生。

6、服务承诺:能按学院的要求做好学生理赔服务工作。

四、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具有三年以上经营历史(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较强的服务能力、经济实力及良好的企业信誉。

    2、投标人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投标人主体必须符合国家保监委规定,享有学生平安保险及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经营资格。

4、投标人必须在衡阳设有经营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保险经纪人必须在衡阳。

5、投标人须一贯遵纪守法,无不良商业道德行为记录;热爱高教事业,愿意服务于学校、服务于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6、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公开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领取公开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