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主页  >  招标投标  >  招投标公告

学生公寓、教学楼项目承包招标方案

来源: 本站 浏览次数: 4192 发布日期:2013-08-01

学生公寓、教学楼项目承包招标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和教学楼的管理,提升管理服务质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现拟对我院学生公寓、教学楼物业管理进行项目承包。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北校区学生公寓和教学楼物业管理承包项目涉及公寓管理、仓库管理及财产清理、教学楼安全管理、教学楼厕所卫生清理保洁、一教学楼实训楼公共区域卫生清扫保洁等

2、北校区学生公寓和教学楼物业管理总承包费上限372000元。上限费用包括项目承包的劳务支出、发票税费等所有费用。

3、如因学院对学生公寓或教学楼扩建或增加相应职责在项目承包外增加岗位,学院将按岗位的工资标准增补承包费;如因学院对学生公寓或教学楼改建或减少相应职责在项目承包内减少岗位,学院将按岗位的工资标准削减承包费。

二、项目承包要求

1、项目承包者为单位:需要具有法律规定的劳务派遣资格;公司应该具有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具备相应经营资质,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并可以给劳务人员投保。

2、项目承包者为个人的:则必须是学院正式职工或正式职工的直系亲属,或者是受学院2位以上正式职工推荐并担保的人员。

三、项目岗位职责

(一)、宿舍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宿舍门卫管理,进行外来人员、贵重物品、宿舍公共财产出入宿舍登记、排查校外人员;

2、负责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评比、公共区卫生清理及保洁、毕业生及新手宿舍卫生清理;;

3、学生宿舍公共财产核查、登记、保护;

4、负责寒暑假守校;

5、负责学生宿舍违纪检查、晚就寝考勤、宿舍安全巡查、报告;

6、负责宿舍公共设施报修工作、学生宿舍维修监管验收;

7、负责辅导员进宿舍的登记工作;

8、房间钥匙管理、做好值班记录。

9、项目承包方规定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宿舍仓库管理及公共财产清理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宿舍仓库材料的保管、仓库材料出入库登记工作;

2、负责学生宿舍公共财产登记、清理工作。

(三)教学楼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按时开、关门,日夜值班保护教学楼的财产安全;

2、负责学生出入时在教学楼门口值班,拒绝白色垃圾进教学楼;

3、项目承包方规定的其他工作。

(四)教学楼厕所卫生清理保洁岗位职责

1、负责清扫教学楼公共卫生间,确保无异味、无积水、无污垢;墙面保持整洁,无污迹、无乱悬挂、无乱张贴等现象;

2、负责公共卫生间的卫生保洁工作;

3、项目承包方规定的其他工作。

(五)一教学楼实训楼卫生清扫及保洁岗位职责

1、负责一教学楼公共卫生、教室卫生的清理工作,做到干净整洁;

2、负责一教学楼的卫生全天保洁工作,保管好卫生工具;

3、项目承包方规定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承包要求

1、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可在承包经费范围内,根据用人部门的要求与相关部门协商,提供具体的承包计划、管理计划与用工计划等;要得到学院的正式认可后方可安排岗位及岗位工作人员。

2、项目承包者保证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均不与学院发生关系,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及其所安排人员均不得在学生公寓和教学楼内进行任何经营活动。

    3项目承包方必须服从学院职能部门的监管,认真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合同约定派遣劳务人员,对派遣到我院具体实施合同的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4、项目承包方对派遣到学生处具体实施合同的劳务人员进行具体管理与考核;按要求为派遣人员购买养老、工伤保险,独自承担与派遣人员所产生的各类纠纷;

6、项目承包体制下所聘人员的学历要求:必须持有初中以上学历;

7、项目承包体制下所聘人员的年龄要求:男性年龄控制在60岁以内、女性年龄控制在50周岁以内(时间界点为2013731

8、所有被项目承包人聘请的人员须有《流动人口暂住证》、《健康合格证》、《计划生育证》和服从管理的岗位责任承诺书。

五、承包期限、付款与承包方的变更要求

1、原则上一年一承包,如果承包方上年符合项目要求,经出具双方共同的承包报告后,由承包方向监管部门提出续包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后,可以续包一年。

2、因各种原因,项目承包方不能全面履行项目要求的,经整改还达不到效果的,学院可以解除合同,所缴押金不予退还。

3、承包方必须是项目承包的执行者,中途不得转包,如有此情况发生,学院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方所缴押金不予退还。

六、经费

(一)项目承包费:学院每年向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支付托管费(含公寓管理、公共卫生清洁、教学楼安全管理、公寓公共财产清理、厕所卫生清理、卫生工具、税费等所有费用在内)人民币叁拾柒万贰仟圆整(¥372000.00元),按十二个月平均支付,每月支付人民币叁万壹仟圆整(¥31000.00元),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按学院要求自主管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二)履约保证金:为保证自觉履行合同,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自愿向学院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壹仟圆整(¥31000.00元),否则视为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违约,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本合同期满,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无违约事件及受罚款项,合同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学院如数退回给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如有违约,学院从保证金中扣除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受罚款项。

七、 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权利义务

1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在合同期内,按合同条款规定正当自主管理,受法律保护。

2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在合同期内,按《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要求自行聘用从业人员,对派遣到我院具体实施合同的劳务人员进行具体管理与考核;有权解雇工作能力差、不服从管理、不守纪律的员工,学院不予干涉;

3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认为学院职能部门处罚不当时,有权向学院申诉。

(二)义务

1、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在责任目标管理期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业道德,遵守学院规章制度,遵守治安、户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对学院主管等部门的检查应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2、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院提供任何从业工具、福利等。

4、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确保工作人员在学生公寓和教学楼内不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5、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确保学生公寓、教学楼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必须在岗,确保学生公寓、教学楼公共财产和学生贵重物品的安全;

6、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确保学生公寓、教学楼公共区域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明显沙土、纸屑、果皮、杂草及其他垃圾。

7、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确保学生公寓、教学楼人员进出把关;外来人员凭证明并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公寓,及时做好外来人员的进出登记工作;制止男女生互串寝室,制止小商小贩进入公寓区、教学楼内叫卖。加强值班确保拒绝白色垃圾进公寓和教学楼。

8、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确保每天上、下午对学生寝室卫生、锁门、正常上课期间学生滞留寝室等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及时上报公共财物、设施中出现的需要维修的问题。

9、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需要教育学生文明住宿,制止学生乱丢乱扔、乱泼乱倒、破坏公物、抽烟、酗酒、打架斗殴,翻爬围墙、阳台,熄灯后起哄,影响他人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