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培训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的2023年度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培训咨询服务项目,委托代理编号: MZZB2023012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获取磋商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培训咨询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MZZB202301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包名称 |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 采购上限价(元人民币) |
01 | 2023年度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培训咨询服务项目 | 550000元 | 550000元 |
注: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 无 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注:提供上述所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影印件印鉴。(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3年4月 21日至2023年4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点到12:00点,下午14:30点到 17:00点)
2、发售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3、报名方式:上门报名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5 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名称: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望城路165号
联系人:汤老师
电 话:0734-8591255
采购代理机构: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电话: 0734-2880658 邮箱:qdcpa@sina.com 邮编:421101
联系人:王莉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