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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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29
1.主持国有资产管理处全面工作。
2.贯彻上级资产管理及招标采购政策、法规,制定和修订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校内零星采购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3.做好全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4.制定本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5.制定学院资产清查、调配、报废和采购工作的流程。
6.根据学院物资设备购置计划,负责按计划完成采购项目,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7.负责全院国有资产的账务管理,资产统计、清查、调配、报废等具体管理工作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8.依法进行信息公开,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国有资产管理及采购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9.组织资产管理及采购工作培训,落实管理责任制。
10.检查资产管理及采购工作立卷归档情况。
11.负责学院有偿使用资产手续审核与监督管理。
1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