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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南、北校区学生公寓自动售货机BOT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来源: 本站 浏览次数: 4452 发布日期:2018-07-16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南、北校区学生公寓自动售货机BOT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南、北校区学生公寓自动售货机BOT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编号为:HNSXY-A18035。采购人为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南、北校区学生公寓自动售货机BOT项目(第二次)

2、委托代理编号:HNSXY-A1803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投资规模:计划总投资约57万元整。

5、经营模式:此项目属于全自动服务,不需要人力经营,只需保证电源充足即可进行运作兜售,拥有23-26寸触摸互动式液晶显示屏服务。自动售货机相关设备购置、安装施工包括供货渠道,电表和施工,后期维修等等均由投资企业负责,学院不投入任何费用;设备覆盖学院南、北校区学生公寓宿舍楼安装设备共计16台设备

6、经营期限:3年

7、实施地点: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南、北校区。

8、设备安装期限:20个工作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 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公告之日起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

注:上文所指的近三个月为2018年4月-2018年6月

  1. 供应商特定资质条件: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3.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请你方于201807月16日起至 07月2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到湖南三湘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延安路20号都市春天B栋12A1204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内容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或影印件)一套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07260900(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高新区延安路20号都市春天B栋12A1204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望城路165号

    联系人:刘老师    话:1320306064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三湘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高新区延安路20号都市春天B栋12A1204室

    联系人:李女士     话:0734-8193575